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因公出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0日   浏览: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发布日期:2008-12-22 信息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

一、重点领域

1.能源

2.水和矿产资源

3.环境

4.农业

5.制造业

6.交通运输业

7.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8.人口与健康

9.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10.公共安全

11.国防

二、重大专项(共16项)

三、前沿技术

1.生物技术

2.信息技术

3.新材料技术

4.先进制造技术

5.先进能源技术

6.海洋技术

7.激光技术

8.空天技术

四、基础研究

1.学科发展

2.科学前沿问题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

4.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五、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

关闭

HJC黄金城集团
  • 电话:0471-4995756/4992278
  • 传真:0471-4994313
  •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
  • 邮箱:fao@imu.edu.cn
  • 邮编:010020

此网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文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版权所有 ?2019-2026 HJC黄金城·(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 技术支持:新博网络  蒙ICP16002391号-1

版权所有? HJC黄金城集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备案号:蒙ICP16002391号-1  技术支持:新博网络